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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保税区、厦门工业区、厦门出口加工区、公司注册

厦门出口加工区


厦门出口加工区 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由海关监管的特殊区域,实行境内关外管理,海关实行“一次申报、一次审查、一次查验”24小时通关服务的新通关模式。区内企业不仅享有海关提供的简单、快捷的通关便利,还享有出口加工区和厦门经济特区特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区内建有"七通一平"的市政基础设施及部分通用厂房海关、检验检疫、银行、运输、存储机构一应俱全,落户企业不出园区即可办理一切进出口手续。

厦门出口加工区位于福建省东南部经济最繁荣、工业最发达、最具有发展潜力的厦漳泉金三角地区突出部,是中国沿海珠江三角洲与长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的之间连接点,与台湾岛隔海相望。与内外市场联系方便,内陆腹地辐射范围可扩展到福建、浙江、江西、湖南等省。

优越的港口条件。海沧港区是海峡两岸船舶直航试点口岸厦门港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可建万吨级泊位36个,年吞量可达7000-9000万吨,是中国东南沿海重要的货物出海口。

良好的城市依托条件。全长6公里的海沧大桥把海沧与厦门市本岛连为一体。


厦门保税区

  厦门保税区位于厦门岛西北部,地处厦门东渡港区,紧邻319国道和鹰厦铁路,与高崎国际机场接壤。1992年10月15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厦门保税区,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一期工程0.63平方公里,1993年11月28日开关运作。

  厦门保税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保税区管委会和海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管理保税区,参照国际惯例运作,为入区企业提供完善、高效的服务。

  保税区企业可自主开展保税仓储、物流分拨、出口加工、服务贸易等业务。目前保税区已形成机电产品配送、进出口石材分拨和国际集装箱运输三大特色物流,是中国东南地区的现代国际物流园区。

  厦门保税区将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保税仓储、高新加工、国际贸易等行业,最终目标是建成"世界知名、全国一流"的保税区。

国际物流园区

福建厦门保税区位于厦门岛西北部。1992年10月15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厦门保税区,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1993年11月28日开关运作。厦门保税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区管委会和海关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管理保税区,参照国际惯例运作,为入区企业提供完善、高效的服务。

保税区企业可自主开展保税仓储、物流分拨、出口加工、服务贸易等业务。目前保税区已形成机电产品配送、进出口石材分拨和国际集装箱运输三大特色物流,是中国东南地区的现代国际物流园区。 厦门保税区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保税仓储、高新加工、国际贸易等行业,最终目标是建成“世界知名、全国一流”的保税区。

厦门保税区充分发挥信息窗口优势和“免证、免税、保税”的政策功能优势及管理高效、通关便捷的运作机制,使保税区内的物流公司满足了厦门及周边地区IT企业产品在物流配送方面的小批量、多品种、快速度的服务要求。保税区已成为厦门现代物流产业的“孵化器”,在发展新的经济方式、率先接转国际市场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十几年来,厦门保税区累计引资7亿多美元,设立企业1000余家,分布21个国家和地区。进出口贸易总额累计近100亿美元,地方财政收入12亿元人民币,集装箱吞吐量达200万标箱。厦门保税区作为中国四个试点保税区之一,在区内开展赋予企业进出口经营权试点,已有46家企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

厦门保税区还成功探索了政企分开的开发建设模式和管理体制,在厦门市首家施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和直属企业管理者年薪制等改革。


同安城南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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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城南外商投资工业区是1991年经省、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委托厦门同兴开发有限公司承担成片土地开发。开发区分二期开发,第一期于1991年6月动工,开发面积523亩,第二期于1992年10月动工,开发面积643亩。开发区投入资金8200万元,完成一、二期征地及区内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实现了“五通一平”。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 电话:(0592)7023296 传真: (0592)7023295


厦门象屿保税区 
 
厦门象屿保税区位于厦门岛西北部,毗邻湖里工业区,西连东渡港区,东临港区铁路、319国道,南北两面分别与象屿码头、厦门桥和高崎国际机场接壤。1992 年10月15日,厦门象屿保税区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为2.36平方公里,1993年1 月28日,首期0.6平方公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验收合格, 成为全国第十二个开关运作的保税区。

地址:厦门市疏港路 电话:(0592)6036831 传真: (0592)6036830


同安城东工业区

工业区于1991年经省、市批准投入开发建设,开发总面积1361亩,可转让工业用地约1000亩,设有机械、电子、建材、食品、纺织等用地及生活服务配套用地。工业区“五通一平”已基本完成,配套工业区的水厂、变电站、通讯网络均已投入使用,客户获得土地后即可动工兴建厂房。

地址:厦门同安区大同镇环城中路27号 电话:(0592)7023459 传真: (0592)7023469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0年由国家科委和厦门政府共同创办的,是经国务院批准全国5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之一。开发区规划面积2.67平方公里。依托厦门市产业基础,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光机电一体化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技术产业等四大支柱产业。

地址:厦门市 电话:(0592)6035175 传真: (0592)6035174


集美台商投资区北部新区


集美台商投资区北部新区位于集美镇北部、福厦公路两侧,它是经厦门市政府批准的融工业、商住为一体的综合开发区,是集美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的龙头,厦门市引进外资成片开发总体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集美区北部新区总面积3.91平方公里,其中工业区面积2.75平方公里,主要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基本完善。

地址:厦门市集美镇岑东156号 电话:(0592)6060161 传真: (0592)6061842


厦门海沧投资区


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是1989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开发区, 规划开发面积100平方公里.几年来,投资区投入50亿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已开发土地21.2平方公里. 现在投资区内水电供应充足,水陆交通四通八达,邮电通迅方便快捷,公益设施配套齐全。

地址:厦门市海沧新区 电话:(0592)6051028 传真: (0592)6051048


漳州开发区

漳州开发区 被誉为"第二蛇口"的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以下简称"漳州开发区")位于中国东南沿海厦门湾南岸,处在上海、台湾、香港三大经济区的中间地带,距台湾高雄港、台中港分别为140海里和120海里,是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漳州开发区总体规划面积54平方公里,由招商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投交通公司、漳州市人民政府、龙海市人民政府、福建省港航管理局联合开发,招商局集团负责经营管理。漳州开发区管委会和有限公司实行统一的管理体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开发区管委会行使地市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统辖开发区的一切行政事务。

自1992年12月28日动工兴建以来,开发区坚持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规划开发,以港口为龙头,狠抓基础设施配套,累计投资20多亿元人民币,具备了优越的投资环境。

漳州开发区建港条件优越。拥有岸线28公里,其中-8米以下深水岸线长达13公里,可规划建设万吨级以上泊位33个,有条件发展成为国际中转港。区内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万吨至5万吨级集装箱和多用途泊位5个,年吞吐能力达到600万吨以上;2个10万吨级的泊位也将于2005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这里是国家一类口岸和首批对台直航口岸之一,已开通至美国、日本、韩国等外贸货运航线和香港、台湾、上海、大连、青岛、深圳等集装箱航线。与之相配套的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边检等口岸联检部门和报关行、外轮代理等管理、服务和中介机构齐全。

地址:漳州开发区 Tel:0596-6851001 Fax:0596-6851030

厦门公司注册指南




· 厦门公司名称核定

1、 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
3、 股东照片两张、非沪籍股东的暂住证、计生证;
4、 股东联系电话;
5、 股东授权委托书
6、 公司注册资金;
7、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 厦门工商注册登记程序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公司章程;
4、验资证明
5、股东照片(各四张);
6、股东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
7、股东个人简历(各一份);
8、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9、法人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
10、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11、场地使用证明;
12、确定经营范围;
13、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 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14、公司法定代表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1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6、其他(如健康证等)

·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

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是在中国直接投资的一种常用方式。除了进行市场研究及与业务伙伴建立联系外,合营企业亦可进行销售及生产。在中国,合营企业一般分为两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一)中外合资企业注册所需材料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中外两方应先出具的证明

  1、中方:投资者为企业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者为事业法人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外方:投资者为企业的,出具企业所在国(地区)注册机关核发的注册证书;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交其护照复印件或长期居留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双方签订的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只需提供章程);
  2、进口设备清单(无进口设备的不用提供);
  3、拟办企业董事会名单;
  4、中方营业招照复印件(经工商部门盖章确认);
  5、外方公司的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及银行资信证明(股份公司还应提供股东股份证明);
  6、拟办企业联络员相片2张;
  7、拟办企业场地来源证明

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投资者名录和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名录各一份。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具体比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下(含三百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上至一千万美元(含一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得二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四百二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二百一十万美元;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一千万美元以上至三千万美元(含三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五分之二,其中投资总额在一千二百五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五百万美元;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三千六百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一千二百万美元。

  如您有意在北京投资注册一家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者设立外商代表处,想要了解相关的注册流程以及相关政策,需要一家专业企业登记代理公司为您服务,本公司是您最好的选择。

· 国外企业设立厦门代表处程序

在北京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所需材料

(一)申请书 (此书由代理机构根据代表机构所提供材料内容代写,并由该董事或总经理签名)
由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内容如下:
1)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
2)首席代表机构人员名单
3)企业简况,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业务范围
4)办公地址
5)驻在期限

(二)任命书 (此书由代理机构根据代表机构所提供材料内容代写,并由该董事或执行董事签名)
任命书内容如下:
由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委任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和代表的授权书,首席代表和代表的简历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如董事长任首席代表或代表,其授权书必须由该企业董事会两名以上董事签署,不设董事会的企业由执行董事签署有关文件

(三)首席代表履历

(四)首席代表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五)由该企业所在国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开业合法证书(副本)注明有效期

(六)由同该企业有往来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书(正本)注明信用评价及有效期

(七)涉外办公楼驻在证明

(八)首席代表和代表各需11张2寸照片

· 厦门公司企业年检的基本程序


  1、企业于1月l日开始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领年检报告书,于3月1 5 日以前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年检所需材料。

  2、1月1日一3月1 5日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受理.审核年检材料阶段;3月15日一4月30日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核年检材料阶段。

  3、年检通过的企业须交纳50元人民币年检费(如当年已作过变更登的企业可不交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通过年检的企业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

   4、年检程序结束,发还企业营业执照。

· 厦门公司企业年检的时限

  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 日至4月30日。企业应当于3月15日前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送年检材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规定的时间内,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企业按期报送材料确有困难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同意,可适当延长报送年检材料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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