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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司注册

福州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简介


  福州保税区于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1.8平方公里。主要发挥港口优势和临近台湾的优势,从事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出口加工及相关业务,是中国实行特殊政策,具有综合经济功能的特殊区域,是目前中国首推市场经济最充分,国内外市场衔接最紧密,按国际惯例办事最迅速的"关外境内"区域。

  经过近10年的开发和建设,保税区已初具规模,各项基础设施完善。截止2000年底,共引进项目600多个,其中三资项目368个。吸引内外资54596万美元,利用外资48150万美元。目前,福州保税区已进入各项功能协调发展阶段,招商引资的重点也转移到与保税区功能协调开发相结合,与增强保税区综合经济实力和发展后劲相结合的路子上来。

福州保税区发展方向:以物流分拨为导向,以繁荣保税区,提升经济总量,服务福州外经为目标,大力发展仓储、加工。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福州开发区)地处中国福州马尾,位于福建省闽江出海口,是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并享有特殊优惠政策的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设立于1985年1月,工业开发面积23平方公里,是中国唯一集国家级开发区、保税区、台商投资区、科技园区和出口加工区于一体的对外开放区域。1996年8月,国家交通部选定以开发区为主依托的福州港作为台湾海峡两岸货物定点直航试点口岸。

二十年来,开发区着力营造国际化的投资环境,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了基础设施建设,引进了一批包括国际上著名跨国公司在内的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在开发区内投资,形成了以电子、光机电仪一体化、生化制药、机械冶金、建材、轻纺和食品等门类为主的工业体系,并向贸易、旅游、运输金融等第三产业和现代农业拓展,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开发区管委会致力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环境,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独特的人文地理优势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了众多投资者在此创业并获得成功。目前,福州开发区已成为福建省享有开放政策最多、外商投资最密集、经济发展最具潜力的对外开放区域。经过十八年的对外开放,福州开发区截至2004年底共吸引外商投资企业976个,投资总额427335万美元,有着完善的企业服务体系,区内经济外向度高,2004年全区工业产值272亿元人民币。

福州出口加工区



2005年6月,经国务院办公厅复函海关总署,同意在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福州出口加工区,规划面积1.14平方公里。福州出口加工区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监管要求,建立出口加工区隔离设施,引进海关、检验检疫、银行、运输、仓储等管理和服务机构,实行“境内关外”管理和“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24小时服务的通关模式,使落户企业不出园区即可办理一切进出口手续。

福州出口加工区素有“境内关外”之称,是当今中国开放程度最大、优惠政策最多的外向型经济区,是我国经济与全球经济接轨的平台、拉动外向型经济发展的载体、沟通国内外两个市场的桥梁。

福州出口加工区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进口免税:生产所需要的机器、设备、模具、维修用零配件,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要的机器、设备,建设用基建物资,自用的办公用品免征海关关税进口环节税。

■出口免税:加工后出口的产品免征增值税。

■进料保税: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要进境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及消耗材料全额保税。

■配额、许可证管理:货物可以在加工区和其他国家之间自由进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需要配额许可证。

■区内物流:原材料和半成品可在区内自由转让、交易。

■入区退税:从区外进入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海关按照对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

■外汇管理:区内机构的外汇账户,不区分外汇结算账户和外汇专用账户,实行统一管理。所有外汇收入均可以存入外汇账户,所有的外汇支出,均可以从外汇账户中支付。货物由区内运往或者销往境外,区内不需办理出口核销。区内机构向境外支付进口货款,不需要办理进口付汇核销。

■快捷通关:一次报关,一次审单,一次查验;全封闭、卡口式24小时服务监管;计算机联网;不实行保证金台账,取消《登记手册》;半年一次总量核销;与境外实行备案制,与区外实行报关制;采用直通式或转关运输,在加工区海关报关;卡口查验放行

 

福州公司注册指南




· 福州公司注册名称核定:

1、 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
3、 股东照片两张、非沪籍股东的暂住证、计生证;
4、 股东联系电话;
5、 股东授权委托书
6、 公司注册资金;
7、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 福州工商注册登记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公司章程;
4、验资证明
5、股东照片(各四张);
6、股东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
7、股东个人简历(各一份);
8、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9、法人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
10、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11、场地使用证明;
12、确定经营范围;
13、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 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14、公司法定代表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1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6、其他(如健康证等)

· 福州中外合资公司注册

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是在中国直接投资的一种常用方式。除了进行市场研究及与业务伙伴建立联系外,合营企业亦可进行销售及生产。在中国,合营企业一般分为两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一)中外合资企业注册所需材料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中外两方应先出具的证明
  1、中方:投资者为企业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者为事业法人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外方:投资者为企业的,出具企业所在国(地区)注册机关核发的注册证书;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交其护照复印件或长期居留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双方签订的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只需提供章程);
  2、进口设备清单(无进口设备的不用提供);
  3、拟办企业董事会名单;
  4、中方营业招照复印件(经工商部门盖章确认);
  5、外方公司的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及银行资信证明(股份公司还应提供股东股份证明);
  6、拟办企业联络员相片2张;
  7、拟办企业场地来源证明

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投资者名录和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名录各一份。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具体比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下(含三百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上至一千万美元(含一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得二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四百二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二百一十万美元;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一千万美元以上至三千万美元(含三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五分之二,其中投资总额在一千二百五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五百万美元;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三千六百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一千二百万美元。

  如您有意在上海投资注册一家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者设立外商代表处,想要了解相关的注册流程以及相关政策,需要一家专业企业登记代理公司为您服务,本公司是您最好的选择。



· 外商设立福州代表处

在福州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所需材料

(一)申请书 (此书由代理机构根据代表机构所提供材料内容代写,并由该董事或总经理签名)
由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内容如下:
1)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
2)首席代表机构人员名单
3)企业简况,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业务范围
4)办公地址
5)驻在期限

(二)任命书 (此书由代理机构根据代表机构所提供材料内容代写,并由该董事或执行董事签名)
任命书内容如下:
由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委任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和代表的授权书,首席代表和代表的简历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如董事长任首席代表或代表,其授权书必须由该企业董事会两名以上董事签署,不设董事会的企业由执行董事签署有关文件

(三)首席代表履历

(四)首席代表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五)由该企业所在国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开业合法证书(副本)注明有效期

(六)由同该企业有往来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书(正本)注明信用评价及有效期

(七)涉外办公楼驻在证明

(八)首席代表和代表各需11张2寸照片


· 福州公司年检的基本程序


  1、企业于1月l日开始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领年检报告书,于3月1 5 日以前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年检所需材料。

  2、1月1日一3月1 5日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受理.审核年检材料阶段;3月15日一4月30日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核年检材料阶段。

  3、年检通过的企业须交纳50元人民币年检费(如当年已作过变更登的企业可不交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通过年检的企业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

   4、年检程序结束,发还企业营业执照。

· 福州工商企业年检的时限

  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 日至4月30日。企业应当于3月15日前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送年检材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规定的时间内,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企业按期报送材料确有困难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同意,可适当延长报送年检材料的期限。




福州保税区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示意图
投资者
到保税区管委会办公室领取《投资申请表》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名称登记
向外经贸委领取《项目登记表》
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开业登记、申领《营业执照》
向外经贸委申领合同、章程批文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将《批文》与《批准证书》报工商、税务、外管、银行、海关备案
银行开户 外管登记 税务登记 海关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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